水质重金属检测
采用ICP-MS、ICP-OES和原子荧光等方法测定水样中的铅、镉、铬、砷、汞、铜、锌等元素,并区分总量、溶解态和部分元素形态项目。
水样中的元素项目需要先区分总量、溶解态、颗粒态或特定化学形态。总量样品通常按方法酸化保存,溶解态项目需在采样现场或规定时限内过滤,六价铬、甲基汞等形态项目则有单独的容器和保存要求。可采用ICP-MS、ICP-OES、原子荧光等方法检测 32 种元素;具体方法取决于目标元素、预期浓度、盐分和有机物等基质条件。
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废水/工业废水灌溉水雨水/降水底泥孔隙水
检测 重金属检测项目
方法 仪器方法与质量控制
用于清洁水体或低含量样品中的痕量元素测定。高盐、高有机物样品需评估稀释、内标校正和多原子离子干扰。
可在同一批次测定多种常量和微量元素。并非所有元素都适用同一波长和浓度范围,结果超出范围时需要稀释复测。
用于砷、汞、硒、锑等项目时,按目标元素选择氢化物发生或冷原子条件,并检查共存离子干扰。
HPLC-ICP-MS 或规定的分离方法可区分部分元素形态。形态分析样品不能按总量项目直接酸化,需单独确认保存时限。
按方法设置空白、校准、平行样、加标回收或有证参考物质。空白污染或回收、平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需查明原因后复测。
GB 3838、GB/T 14848、GB 5749、HJ 776 和 HJ 694 的适用水体及项目不同;用于监管时还需核对采样方法和资质范围。
应用 应用场景
自来水、桶装水和地下水结果可与 GB 5749-2022 对应限值比较,采样点和采样方式需符合该项目要求。
矿山、冶炼和电镀场地的地下水、地表水可按布点方案测定元素总量或溶解态;两种结果不能直接混用。
测定灌溉水中的目标元素浓度并与采用的水质标准比较;农产品风险还需结合土壤和作物样品结果。
电镀、化工和矿冶废水需根据排放去向及行业标准确定项目、采样时点和总量或价态检测要求。
测定配制液和暴露期间的实际元素浓度,用于核对名义浓度;毒性终点仍由相应生物试验获得。
孔隙水的分离、过滤和保存过程会改变元素形态。比较沉积物-水界面样品时应统一操作和氧化还原条件。
样品要求
① 水样:采集 100-500 mL,使用聚乙烯(PE)采样瓶,加硝酸酸化至 pH < 2 保存(汞样品加重铬酸钾保存),4°C 冷藏;② 六价铬须现场固定(Na₂CO₃溶液),不可酸化,尽快在 24 小时内送检;③ 形态分析样品:现场过 0.45 μm 膜,冷冻(-20°C)保存,7 天内检测;④ 送样量:常规元素项目 200 mL,形态分析 500 mL,特殊项目另议。

